根据《内蒙古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内商流通字〔2024〕871号)、《关于开展第八批内蒙古老字号认定工作和内蒙古老字号复核工作的通知》(内商流通字〔2025〕103号)要求,实施“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文物局等5部门组织对前六批内蒙古老字号开展复核,经企业自查、盟市初核、专家评审,形成了前六批内蒙古老字号复核结果,经2026年第4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11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向自治区商务厅反映。反映材料请加盖公章,个人请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流通业发展处
电 话:0471-4896508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5号楼614室
附件:前六批内蒙古老字号复核结果汇总表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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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03 来源:流通业发展处
根据《内蒙古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内商流通字〔2024〕871号)、《关于开展第八批内蒙古老字号认定工作和内蒙古老字号复核工作的通知》(内商流通字〔2025〕103号)要求,实施“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文物局等5部门组织对前六批内蒙古老字号开展复核,经企业自查、盟市初核、专家评审,形成了前六批内蒙古老字号复核结果,经2026年第4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11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向自治区商务厅反映。反映材料请加盖公章,个人请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流通业发展处
电 话:0471-4896508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5号楼614室
附件:前六批内蒙古老字号复核结果汇总表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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