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商务局、各参展企业:
按照广交会组委会《关于第137届广交会出口展组展工作的通知》(会业字〔2024〕1099号)要求,依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的规定,经研究,我团确定了《第137届广交会出口展线下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1月12日。
在公示期间内,如对本方案有异议的,请将书面意见反馈商务厅对外贸易处。相关意见经查证属实的,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至反映人或单位。
受理单位:内蒙古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电 话:0471-6946026
第137届广交会出口展线下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方案(公示)1.10.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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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0 来源:外贸处
各盟市商务局、各参展企业:
按照广交会组委会《关于第137届广交会出口展组展工作的通知》(会业字〔2024〕1099号)要求,依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的规定,经研究,我团确定了《第137届广交会出口展线下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1月12日。
在公示期间内,如对本方案有异议的,请将书面意见反馈商务厅对外贸易处。相关意见经查证属实的,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至反映人或单位。
受理单位:内蒙古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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