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重要理念,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16号)和《国家“十四五”口岸发展规划》及自治区《关于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实施方案》关于智慧口岸建设要求,结合我区口岸发展需要,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目标
按照统筹推动、分类施策,集约高效、优质便捷,整合资源、开放共享,安全为先、强化监管原则,以“一张网、一平台、一站式服务”为目标,以口岸设施设备智能化、信息系统集约化、运行管理数字化、综合服务便利化、跨境合作常态化为主要特征的,打造功能布局科学合理、设施设备更加先进、运行管理安全高效、服务保障优质便利、口岸经济协调发展,适应中国式现代化要求的现代化智慧口岸。
到2025年,智慧口岸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满洲里、二连浩特综合枢纽口岸基本建成智慧口岸,在全国起示范引领作用;甘其毛都、策克、满都拉、珠恩嘎达布其等重点专业口岸的大宗商品通关查验、物流仓储设施设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运行管理数字化、综合服务便利化取得积极成效;普通口岸补齐设施设备智能化、信息化、集约化短板,有效提升口岸通行能力。
到2030年,智慧口岸取得重大进展,形成各口岸主体间智慧互联、协同联动、高效运行的良好生态,试点建设口岸智慧化程度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到2035年,基本建成适应中国式现代化要求,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的智慧口岸,引领周边国家智慧口岸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设施设备智能化
1.优化口岸区域功能布局。合理规划设置口岸查验通道功能区划分,按标准配齐执勤业务用房。按需建设口岸限定区域进出卡口安全检查设施,推进口岸旅检通道全面实施安检前置措施,推动具备条件的货检通道实现安检前置。根据需要铁路口岸合理优化口岸前置拦截、登临检疫、核生化处置、限期作业、人工检查、检疫处理、暂存等各作业区(库)功能布局,共用共享查验设施设备和数据资源。集中整合公路口岸入境司乘人员卫生检疫、车辆消毒、核生化检测等作业区和数据信息,实现同一区域同步完成。航空口岸科学布局旅客通道及国际快件邮件区域。
2.配备升级智能旅检设施设备。满洲里、二连浩特、阿日哈沙特等出入境旅客流量较大边境口岸和航空口岸以通关峰值流量为基准,率先配备健康申报核验一体机、智能测温旅检通道、人工验核工作站等智能化设备,升级改造现有卫生检疫通道,优化卫生检疫作业流程,压缩旅客通关时间。在公路口岸出入境货运司乘人员卫生检疫通道配备卫生检疫一体机,持续改善货运司乘人员非接触式通关模式,提升通关时效。
3.提高货运通关智能化水平。满洲里、二连浩特综合枢纽口岸、甘其毛都、策克、满都拉、珠恩嘎达布其等重点专业口岸和额布都格口岸加强人工智能、生物识别、物联网、卫星导航等先进技术应用,建设具备内部透视、外部扫描、图像分析、智能报警等功能的大型集装箱透视检查、集成背散射检查、空箱背散射检查、爆炸物检测系统等车体检查设施设备,逐步推行外部360度扫描查验、内部高清透视查验、图像智能分析查验、人机结合重点查验方式。推动口岸智能卡口建设,建设具备车牌自动识别、自动采集、智能核验通行功能的出入境边防检查卡口管理系统,重点实现口岸大数据综合研判功能。
4.提高非出入境人员智能化管理水平。建设集口岸限定区域备案通行、车辆、人员信息预报于一体的非出入境人员备案管理系统,在工作人员通道设置核验身份的电子门禁或闸门,通过人脸、指纹、虹膜、声纹等精准生物识别方式核验身份。
5.强化口岸区域智能化管控。升级改造陆路口岸周界基础网围栏,采取物理隔离、电子围栏、电子门禁等方式,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管理。在口岸现场建设前端感知、主动防御、声光报警和警告驱离系统,配套应用枪球联动、周界雷达、脉冲电网等周界智能化防控设施。在重点管段、卡口和区域设置高空全景监控报警设施设备,探索应用“钢铁战士”“电子哨兵”等先进装备,实时掌握口岸限定区域及外围动态。以CT智能审图系统为核心,运用智能审图、箱体识别、海关行李监管锁自动施封、行李跟踪定位、智能通道等最新技术,配套应用风险防控、先期机检系统。配备智能闸机、音视频采集、X光机、CT机、防爆、毒品检测、辐射探测、查验工具箱等设施设备,提升现场查验及处置效能。推广应用机器人巡逻和人工智能算法,采取无人机+地面巡逻机器人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全天候、全时段、全区域不间断巡逻和识别报警功能,提升智能化管控水平。
6.提升智能化检测监测能力。加强实验室建设,配备先进检测设备,对化矿类、食品、粮食、肉类、水果、海产品等进口商品法定检验本地实现。配齐先进医疗设备,提高健康体检、紧急医疗、可疑性标本传染病检测和临床检验能力。配足口岸快检实验室设备和试剂,提高快速筛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识别能力。
(二)加快推动信息系统集约化
7.建设统一高效的支撑平台。自治区要建设口岸数据底座和统一技术标准的支撑平台,全面全量接入口岸通用基础查验、管控设施设备,整合数字贸易、数字物流、数字金融等资源,高度集成各类信息数据,实现共享共用。按照查验部门及政府电子政务安全传输标准,建设网络边界安全接入平台,实现专用网、政府电子政务网、互联网对接,实现不同网络环境数据安全交换、平稳交互,为企业服务、部门调用、政府调度提供平台支撑。
8.整合优化口岸监管资源。建立跨部门纵横联动、共管共治、高效协同的一体化监管体系。推进危险物品、野生动物、国际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备案信息、出入境人员预报信息、交通运输工具动态信息、检验检测报告等信息联网共用,实现全链条严密监管。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实施出入境航空器、列车、跨境运输车辆等运输工具联合检查,推广跨境车辆智慧验放一体化。
9.提升设施设备集约共享能力。打通设施设备间数据共享壁垒,推动卡口设备、查验设施设备、视频监控及单兵智能设备数据联通,加大智能审图、视频识别等智能应用,实现信息集约共享、智能研判处置。应用物联网技术实现监管设备联网动态管理和集中监控,实时接收、汇总、整合物联网监管设备数据、音视频、图像信息,并实现对设备运行数据、视频和逻辑异常发布预警,监督警示关键、敏感业务节点风险。将设施设备运维、绩效评估接入到智能应用平台进行集约化管理。
(三)加快实现运行管理数字化
10.建立标准化数据资源池。深度应用AR实景、三维地图、人员定位、面相比对、卡口管理、周界管控、轨迹溯源、联动报警、应急处置、数据融合等功能技术,对接智能卡口、舱单管理、运输工具管理、视频监控、物流底账等系统有效整合,建立以物流、人流、单证流、视频流、工作流为主的业务运行监控大数据池。归集进出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货物数据及跨境贸易主体和边境管控、违法犯罪等关键信息,通过大数据分析,构建以口岸业务统计分析、宏观经济分析研判、边境管控研判预警等为重点的数字化边境全景展示平台。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提升数据资源共享效能。
11.建设数字化管控体系。建立分析、预警、处置、监督和考核一体化功能的业务运行展示平台。各口岸根据不同监管对象和监管方式,设立作业场区分类菜单,通过AI智能大模型对出入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进出口货物、随身物品及卫生防疫、动植物检疫,食品安全监管、商品检验等监管环节进行全维度分析,实现一屏多图,监管作业全流程监控。铁路口岸监管区域设置电子区位,升级设施设备、配备先进设备,进一步集约化查验、检疫等作业,实现从“人找货”向“人等货”转变。
12.完善扁平化指挥体系。支持和参与军、警、民协同管控一体化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提高口岸安全防控和智能化应急处置能力;海关加快推进二级、三级指挥中心建设,边防检查部门优化升级指挥中心功能,扩大覆盖面,铁路部门优化完善指挥系统,联检联运部门建立健全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共治共管、运行高效的智慧监管指挥体系,实现联网共享。口岸限定区域、海关监管场所的区域视频监控和通信网络要全覆盖,在安全管理、分析预警、应急处置等各环节做到可视化调度、扁平化指挥。各口岸建设业务协同平台,以设定阈值、AI建模、加载风险参数等方式,实现对进出境运输工具、人员、货物、物品全链条智能化实时监控。
(四)加快提升综合服务便利化
13.建设智慧通关服务体系。按需建设智慧口岸辅助管理系统,提供智慧税则信息查询、单证智能生成、智能辅助归类、智能校验匹配、智能合规检查、智能风险提示等服务。推动铁路跨境贸易单证和查验结果等数据共享,符合条件自动放行。建设跨境贸易知识库,为企业提供政策措施精准投放、通关流程指引、贸易风险评估预警、智能检索问答等“一站式”智能导航服务。提升移动应用服务供给水平,推动企业常办事项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服务事项掌上办、随时办。海关和铁路换轨顺势作业,推广铁路智能装箱、补箱,实现货物当天到发。复制推广公路口岸“跨境一锁”快速通关模式,探索推进“一次录入、多单关联、两地申报”,支持毗邻国家、第三方平台标准对接和互认。推动航空物流全链条信息互联互通,实现机场安检、运单、提货单等单证无纸化,提供运单申报、运输鉴定报告、货物跟踪、航线网络可视化等“一站式”服务。
14.构建智慧物流服务网。加强不同物流组织形式之间衔接联动,构建内畅外联的智慧物流服务网。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加强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等行业合作,推动传统服务模式向数字化转型。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实现托运人一次委托、费用一次结算、货物一次保险,联运全程“不换箱、不开箱、一箱到底”,多式联运经营人全程负责。推动智慧仓储、智慧物流、智慧工厂与智慧口岸建设融合。加强口岸与经济腹地、园区间智慧化协同联动,支持“异地货站”“组合港”“联动接卸”试点,拓宽货物运输通达性。
15.强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优化升级国际贸易(内蒙古)“单一窗口”功能,根据服务需求,拓展服务事项。推动新的跨境货运设备和技术应用与“单一窗口”功能对接,落实国家有关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要求,完善运维保障机制,提升故障快速响应处置能力,确保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16.服务口岸经济高质量发展。立足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促进数字技术与口岸经济深度融合,加速资源要素流动,提高供需匹配效率,培育壮大口岸优势产业。推进“智慧口岸+”特色加工、专业市场、商贸物流、综合保税区、边民互市、边境旅游等工程,加快特色产业集聚,实现经济通道向通道经济转型。加快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建设,积极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创建,打造跨境产业链合作集群,实现具有地域特色的口岸经济发展模式,更好联通“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整合优化沿边产业园区,推动跨区域资源共享、产业链衔接,促进腹地城市有序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
(五)加快形成跨境合作常态化
17.强化区域协同创新发展。深化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协同,构建供需联动的区域数字化生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协同配套能力,助推口岸集群、重点区域一体化融合发展,畅通国内大循环。加强与河北、天津、辽宁等地区港口资源共享和内陆港合作,促进出海出境大通道通关便利化。
18.促进口岸互联互通国际合作。依托国家和自治区与毗邻国家合作平台,推动与蒙古国、俄罗斯智慧口岸建设。主动参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际合作,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在满洲里公路口岸探索24小时自动化通关新模式。推动“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信息互换。推动在公路口岸应用新的技术和货运设备,扩大智能卡口应用范围,推广AGV无人驾驶、智能重卡和空轨等跨境运输项目建设。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TIR卡班运输,探索开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线路。拓展载货清单电子传输、舱单信息电子传输等国际合作范围。
三、保障措施
充分发挥自治区口岸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自治区口岸管理办公室要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区智慧口岸建设工作,规范标准要求;海关、边防检查、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企业)要积极参与,各负其责,组织实施本部门、本行业智慧口岸建设项目,落实落细各项举措要求;口岸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要履行智慧口岸建设主体责任,把智慧口岸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外向型经济发展趋势适度超前规划。各口岸要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参与的智慧口岸建设协调机制,加强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鼓励企业参与AGV无人驾驶、智能重卡和空轨等跨境运输项目建设。智慧口岸建设相关资金需求由各级人民政府依据口岸发展规划,按照自治区和盟市两级政府支出方式确保经费保障,口岸所在地政府应贯彻国防要求,加强项目科学论证,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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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7 来源:口岸办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重要理念,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16号)和《国家“十四五”口岸发展规划》及自治区《关于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实施方案》关于智慧口岸建设要求,结合我区口岸发展需要,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目标
按照统筹推动、分类施策,集约高效、优质便捷,整合资源、开放共享,安全为先、强化监管原则,以“一张网、一平台、一站式服务”为目标,以口岸设施设备智能化、信息系统集约化、运行管理数字化、综合服务便利化、跨境合作常态化为主要特征的,打造功能布局科学合理、设施设备更加先进、运行管理安全高效、服务保障优质便利、口岸经济协调发展,适应中国式现代化要求的现代化智慧口岸。
到2025年,智慧口岸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满洲里、二连浩特综合枢纽口岸基本建成智慧口岸,在全国起示范引领作用;甘其毛都、策克、满都拉、珠恩嘎达布其等重点专业口岸的大宗商品通关查验、物流仓储设施设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运行管理数字化、综合服务便利化取得积极成效;普通口岸补齐设施设备智能化、信息化、集约化短板,有效提升口岸通行能力。
到2030年,智慧口岸取得重大进展,形成各口岸主体间智慧互联、协同联动、高效运行的良好生态,试点建设口岸智慧化程度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到2035年,基本建成适应中国式现代化要求,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的智慧口岸,引领周边国家智慧口岸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设施设备智能化
1.优化口岸区域功能布局。合理规划设置口岸查验通道功能区划分,按标准配齐执勤业务用房。按需建设口岸限定区域进出卡口安全检查设施,推进口岸旅检通道全面实施安检前置措施,推动具备条件的货检通道实现安检前置。根据需要铁路口岸合理优化口岸前置拦截、登临检疫、核生化处置、限期作业、人工检查、检疫处理、暂存等各作业区(库)功能布局,共用共享查验设施设备和数据资源。集中整合公路口岸入境司乘人员卫生检疫、车辆消毒、核生化检测等作业区和数据信息,实现同一区域同步完成。航空口岸科学布局旅客通道及国际快件邮件区域。
2.配备升级智能旅检设施设备。满洲里、二连浩特、阿日哈沙特等出入境旅客流量较大边境口岸和航空口岸以通关峰值流量为基准,率先配备健康申报核验一体机、智能测温旅检通道、人工验核工作站等智能化设备,升级改造现有卫生检疫通道,优化卫生检疫作业流程,压缩旅客通关时间。在公路口岸出入境货运司乘人员卫生检疫通道配备卫生检疫一体机,持续改善货运司乘人员非接触式通关模式,提升通关时效。
3.提高货运通关智能化水平。满洲里、二连浩特综合枢纽口岸、甘其毛都、策克、满都拉、珠恩嘎达布其等重点专业口岸和额布都格口岸加强人工智能、生物识别、物联网、卫星导航等先进技术应用,建设具备内部透视、外部扫描、图像分析、智能报警等功能的大型集装箱透视检查、集成背散射检查、空箱背散射检查、爆炸物检测系统等车体检查设施设备,逐步推行外部360度扫描查验、内部高清透视查验、图像智能分析查验、人机结合重点查验方式。推动口岸智能卡口建设,建设具备车牌自动识别、自动采集、智能核验通行功能的出入境边防检查卡口管理系统,重点实现口岸大数据综合研判功能。
4.提高非出入境人员智能化管理水平。建设集口岸限定区域备案通行、车辆、人员信息预报于一体的非出入境人员备案管理系统,在工作人员通道设置核验身份的电子门禁或闸门,通过人脸、指纹、虹膜、声纹等精准生物识别方式核验身份。
5.强化口岸区域智能化管控。升级改造陆路口岸周界基础网围栏,采取物理隔离、电子围栏、电子门禁等方式,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管理。在口岸现场建设前端感知、主动防御、声光报警和警告驱离系统,配套应用枪球联动、周界雷达、脉冲电网等周界智能化防控设施。在重点管段、卡口和区域设置高空全景监控报警设施设备,探索应用“钢铁战士”“电子哨兵”等先进装备,实时掌握口岸限定区域及外围动态。以CT智能审图系统为核心,运用智能审图、箱体识别、海关行李监管锁自动施封、行李跟踪定位、智能通道等最新技术,配套应用风险防控、先期机检系统。配备智能闸机、音视频采集、X光机、CT机、防爆、毒品检测、辐射探测、查验工具箱等设施设备,提升现场查验及处置效能。推广应用机器人巡逻和人工智能算法,采取无人机+地面巡逻机器人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全天候、全时段、全区域不间断巡逻和识别报警功能,提升智能化管控水平。
6.提升智能化检测监测能力。加强实验室建设,配备先进检测设备,对化矿类、食品、粮食、肉类、水果、海产品等进口商品法定检验本地实现。配齐先进医疗设备,提高健康体检、紧急医疗、可疑性标本传染病检测和临床检验能力。配足口岸快检实验室设备和试剂,提高快速筛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识别能力。
(二)加快推动信息系统集约化
7.建设统一高效的支撑平台。自治区要建设口岸数据底座和统一技术标准的支撑平台,全面全量接入口岸通用基础查验、管控设施设备,整合数字贸易、数字物流、数字金融等资源,高度集成各类信息数据,实现共享共用。按照查验部门及政府电子政务安全传输标准,建设网络边界安全接入平台,实现专用网、政府电子政务网、互联网对接,实现不同网络环境数据安全交换、平稳交互,为企业服务、部门调用、政府调度提供平台支撑。
8.整合优化口岸监管资源。建立跨部门纵横联动、共管共治、高效协同的一体化监管体系。推进危险物品、野生动物、国际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备案信息、出入境人员预报信息、交通运输工具动态信息、检验检测报告等信息联网共用,实现全链条严密监管。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实施出入境航空器、列车、跨境运输车辆等运输工具联合检查,推广跨境车辆智慧验放一体化。
9.提升设施设备集约共享能力。打通设施设备间数据共享壁垒,推动卡口设备、查验设施设备、视频监控及单兵智能设备数据联通,加大智能审图、视频识别等智能应用,实现信息集约共享、智能研判处置。应用物联网技术实现监管设备联网动态管理和集中监控,实时接收、汇总、整合物联网监管设备数据、音视频、图像信息,并实现对设备运行数据、视频和逻辑异常发布预警,监督警示关键、敏感业务节点风险。将设施设备运维、绩效评估接入到智能应用平台进行集约化管理。
(三)加快实现运行管理数字化
10.建立标准化数据资源池。深度应用AR实景、三维地图、人员定位、面相比对、卡口管理、周界管控、轨迹溯源、联动报警、应急处置、数据融合等功能技术,对接智能卡口、舱单管理、运输工具管理、视频监控、物流底账等系统有效整合,建立以物流、人流、单证流、视频流、工作流为主的业务运行监控大数据池。归集进出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货物数据及跨境贸易主体和边境管控、违法犯罪等关键信息,通过大数据分析,构建以口岸业务统计分析、宏观经济分析研判、边境管控研判预警等为重点的数字化边境全景展示平台。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提升数据资源共享效能。
11.建设数字化管控体系。建立分析、预警、处置、监督和考核一体化功能的业务运行展示平台。各口岸根据不同监管对象和监管方式,设立作业场区分类菜单,通过AI智能大模型对出入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进出口货物、随身物品及卫生防疫、动植物检疫,食品安全监管、商品检验等监管环节进行全维度分析,实现一屏多图,监管作业全流程监控。铁路口岸监管区域设置电子区位,升级设施设备、配备先进设备,进一步集约化查验、检疫等作业,实现从“人找货”向“人等货”转变。
12.完善扁平化指挥体系。支持和参与军、警、民协同管控一体化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提高口岸安全防控和智能化应急处置能力;海关加快推进二级、三级指挥中心建设,边防检查部门优化升级指挥中心功能,扩大覆盖面,铁路部门优化完善指挥系统,联检联运部门建立健全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共治共管、运行高效的智慧监管指挥体系,实现联网共享。口岸限定区域、海关监管场所的区域视频监控和通信网络要全覆盖,在安全管理、分析预警、应急处置等各环节做到可视化调度、扁平化指挥。各口岸建设业务协同平台,以设定阈值、AI建模、加载风险参数等方式,实现对进出境运输工具、人员、货物、物品全链条智能化实时监控。
(四)加快提升综合服务便利化
13.建设智慧通关服务体系。按需建设智慧口岸辅助管理系统,提供智慧税则信息查询、单证智能生成、智能辅助归类、智能校验匹配、智能合规检查、智能风险提示等服务。推动铁路跨境贸易单证和查验结果等数据共享,符合条件自动放行。建设跨境贸易知识库,为企业提供政策措施精准投放、通关流程指引、贸易风险评估预警、智能检索问答等“一站式”智能导航服务。提升移动应用服务供给水平,推动企业常办事项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服务事项掌上办、随时办。海关和铁路换轨顺势作业,推广铁路智能装箱、补箱,实现货物当天到发。复制推广公路口岸“跨境一锁”快速通关模式,探索推进“一次录入、多单关联、两地申报”,支持毗邻国家、第三方平台标准对接和互认。推动航空物流全链条信息互联互通,实现机场安检、运单、提货单等单证无纸化,提供运单申报、运输鉴定报告、货物跟踪、航线网络可视化等“一站式”服务。
14.构建智慧物流服务网。加强不同物流组织形式之间衔接联动,构建内畅外联的智慧物流服务网。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加强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等行业合作,推动传统服务模式向数字化转型。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实现托运人一次委托、费用一次结算、货物一次保险,联运全程“不换箱、不开箱、一箱到底”,多式联运经营人全程负责。推动智慧仓储、智慧物流、智慧工厂与智慧口岸建设融合。加强口岸与经济腹地、园区间智慧化协同联动,支持“异地货站”“组合港”“联动接卸”试点,拓宽货物运输通达性。
15.强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优化升级国际贸易(内蒙古)“单一窗口”功能,根据服务需求,拓展服务事项。推动新的跨境货运设备和技术应用与“单一窗口”功能对接,落实国家有关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要求,完善运维保障机制,提升故障快速响应处置能力,确保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16.服务口岸经济高质量发展。立足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促进数字技术与口岸经济深度融合,加速资源要素流动,提高供需匹配效率,培育壮大口岸优势产业。推进“智慧口岸+”特色加工、专业市场、商贸物流、综合保税区、边民互市、边境旅游等工程,加快特色产业集聚,实现经济通道向通道经济转型。加快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建设,积极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创建,打造跨境产业链合作集群,实现具有地域特色的口岸经济发展模式,更好联通“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整合优化沿边产业园区,推动跨区域资源共享、产业链衔接,促进腹地城市有序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
(五)加快形成跨境合作常态化
17.强化区域协同创新发展。深化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协同,构建供需联动的区域数字化生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协同配套能力,助推口岸集群、重点区域一体化融合发展,畅通国内大循环。加强与河北、天津、辽宁等地区港口资源共享和内陆港合作,促进出海出境大通道通关便利化。
18.促进口岸互联互通国际合作。依托国家和自治区与毗邻国家合作平台,推动与蒙古国、俄罗斯智慧口岸建设。主动参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际合作,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在满洲里公路口岸探索24小时自动化通关新模式。推动“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信息互换。推动在公路口岸应用新的技术和货运设备,扩大智能卡口应用范围,推广AGV无人驾驶、智能重卡和空轨等跨境运输项目建设。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TIR卡班运输,探索开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线路。拓展载货清单电子传输、舱单信息电子传输等国际合作范围。
三、保障措施
充分发挥自治区口岸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自治区口岸管理办公室要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区智慧口岸建设工作,规范标准要求;海关、边防检查、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企业)要积极参与,各负其责,组织实施本部门、本行业智慧口岸建设项目,落实落细各项举措要求;口岸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要履行智慧口岸建设主体责任,把智慧口岸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外向型经济发展趋势适度超前规划。各口岸要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参与的智慧口岸建设协调机制,加强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鼓励企业参与AGV无人驾驶、智能重卡和空轨等跨境运输项目建设。智慧口岸建设相关资金需求由各级人民政府依据口岸发展规划,按照自治区和盟市两级政府支出方式确保经费保障,口岸所在地政府应贯彻国防要求,加强项目科学论证,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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