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的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内商建字〔2022〕838号)要求,在各主体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拟确定自治区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基地、企业名单(见附件),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3年7月18--2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受理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联系电话:0471-6945850
附件:
1.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基地名单
2.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企业名单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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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9 来源:市场体系建设处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的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内商建字〔2022〕838号)要求,在各主体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拟确定自治区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基地、企业名单(见附件),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3年7月18--2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受理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联系电话:0471-694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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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基地名单
2.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企业名单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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