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商务局、各参展企业:
按照我厅《关于申请第132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内蒙古交易团对我区参展企业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评分、展位分配等程序。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审定,依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一般性展位评审标准》及我厅《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内蒙古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分配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我团确定了《内蒙古交易团132届广交会线上展一般性展位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起3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内,如对本方案有疑义的,可直接向商务厅反映。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至反映人或单位。
受理单位:内蒙古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电 话:0471-6945721
内蒙古交易团132届广交会线上展一般性展位分配方案(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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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11 来源:对外贸易处
各盟市商务局、各参展企业:
按照我厅《关于申请第132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内蒙古交易团对我区参展企业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评分、展位分配等程序。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审定,依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一般性展位评审标准》及我厅《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内蒙古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分配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我团确定了《内蒙古交易团132届广交会线上展一般性展位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起3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内,如对本方案有疑义的,可直接向商务厅反映。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至反映人或单位。
受理单位:内蒙古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电 话:0471-694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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