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749A/2024-04069 | 主题分类 | 信访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商务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6-30 | 公文时效 |
为进一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有关要求,切实精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商务厅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现向社会公布。今后,《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所引用的法律法规条文如有变动,以变动后的法律条文为准。
一、不服我厅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
(一)具体投诉请求
行政相对人或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人不服我厅作出的以下行政许可行为的:从事拍卖业务许可;限制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许可;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
(二)法定途径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
二、不服我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一)具体投诉请求
行政相对人或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人不服我厅作出的以下行政处罚行为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转让《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处罚;出租、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违规发布拍卖公告的处罚。
(二)法定途径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拍卖管理办法》等。
三、信息公开
(一)具体投诉请求
认为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或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法定途径
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四、人事劳动争议
(一)具体投诉请求
商务厅(口岸办)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对机关、事业单位作出的考核结果、人事处分等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商务厅(口岸办)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等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二)法定途径
复核、申诉;劳动仲裁、民事诉讼。
(三)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
五、干部履职和廉洁自律
(一)具体投诉请求
检举商务厅(口岸办)及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检举商务厅(口岸办)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
(二)法定途径
监察调查、纪律审查、控告。
(三)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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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749A/2024-04069 | 主题分类 | 信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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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自治区商务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6-30 | 公文时限 |
发布时间: 2024-06-30 来源: 自治区商务厅
为进一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有关要求,切实精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商务厅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现向社会公布。今后,《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所引用的法律法规条文如有变动,以变动后的法律条文为准。
一、不服我厅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
(一)具体投诉请求
行政相对人或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人不服我厅作出的以下行政许可行为的:从事拍卖业务许可;限制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许可;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
(二)法定途径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
二、不服我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一)具体投诉请求
行政相对人或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人不服我厅作出的以下行政处罚行为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转让《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处罚;出租、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违规发布拍卖公告的处罚。
(二)法定途径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拍卖管理办法》等。
三、信息公开
(一)具体投诉请求
认为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或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法定途径
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四、人事劳动争议
(一)具体投诉请求
商务厅(口岸办)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对机关、事业单位作出的考核结果、人事处分等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商务厅(口岸办)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等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二)法定途径
复核、申诉;劳动仲裁、民事诉讼。
(三)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
五、干部履职和廉洁自律
(一)具体投诉请求
检举商务厅(口岸办)及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检举商务厅(口岸办)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
(二)法定途径
监察调查、纪律审查、控告。
(三)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
索引号: 11150000011512749A/2024-04069 | 主题分类: 信访 |
发文机构: 自治区商务厅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24-06-30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749A/2024-04069 |
主题分类 | 信访 |
发文机构: | 自治区商务厅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6-30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4-06-30 20:30浏览量:100
来源:自治区商务厅
为进一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有关要求,切实精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商务厅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现向社会公布。今后,《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所引用的法律法规条文如有变动,以变动后的法律条文为准。
一、不服我厅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
(一)具体投诉请求
行政相对人或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人不服我厅作出的以下行政许可行为的:从事拍卖业务许可;限制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许可;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
(二)法定途径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
二、不服我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一)具体投诉请求
行政相对人或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人不服我厅作出的以下行政处罚行为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转让《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处罚;出租、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违规发布拍卖公告的处罚。
(二)法定途径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拍卖管理办法》等。
三、信息公开
(一)具体投诉请求
认为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或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法定途径
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四、人事劳动争议
(一)具体投诉请求
商务厅(口岸办)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对机关、事业单位作出的考核结果、人事处分等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商务厅(口岸办)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等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二)法定途径
复核、申诉;劳动仲裁、民事诉讼。
(三)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
五、干部履职和廉洁自律
(一)具体投诉请求
检举商务厅(口岸办)及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检举商务厅(口岸办)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
(二)法定途径
监察调查、纪律审查、控告。
(三)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
为进一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有关要求,切实精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商务厅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现向社会公布。今后,《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所引用的法律法规条文如有变动,以变动后的法律条文为准。
一、不服我厅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
(一)具体投诉请求
行政相对人或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人不服我厅作出的以下行政许可行为的:从事拍卖业务许可;限制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许可;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
(二)法定途径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
二、不服我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一)具体投诉请求
行政相对人或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人不服我厅作出的以下行政处罚行为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转让《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处罚;出租、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违规发布拍卖公告的处罚。
(二)法定途径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拍卖管理办法》等。
三、信息公开
(一)具体投诉请求
认为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或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法定途径
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四、人事劳动争议
(一)具体投诉请求
商务厅(口岸办)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对机关、事业单位作出的考核结果、人事处分等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商务厅(口岸办)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等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二)法定途径
复核、申诉;劳动仲裁、民事诉讼。
(三)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
五、干部履职和廉洁自律
(一)具体投诉请求
检举商务厅(口岸办)及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检举商务厅(口岸办)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
(二)法定途径
监察调查、纪律审查、控告。
(三)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蒙ICP备07500348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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