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商务部1月23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1月25日党委常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深入落实自治区1月21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内安委办函〔2025〕124号)和《工作提示》(内安委办函〔2026〕9号)等通知要求,自治区商务厅高度重视,深刻汲取包钢板材厂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多措并举筑牢商务系统安全生产防线,确保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人民群众平安过节、放心消费营造良好环境。
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一是18日包钢板材厂发生爆炸事故后,我厅19日立即制发《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进一步做好当前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推动盟市商务部门落实工作要求。二是1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就进一步落实好自治区1月21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1月25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和落实举措。三是1月27日制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进一步部署盟市商务部门认真落实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任务分工,积极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强化部门协同,积极配合有关监管和执法部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
二、明确厅内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推进任务落实。一是根据《工作提示》(内安委办函〔2026〕9号)任务分工要求,我厅针对“九小场所”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任务分工,制定《加强商贸行业“九小场所”安全管理厅内分工机制》,配合有关监管部门推进任务落实。二是1月29日召开全区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传达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安委办有关通知要求,就全力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三是以实地+线上的形式督导盟市商务部门推进任务落实。安排厅领导带队分别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等地进行实地督导调研。通过视频会议听取部分盟市商务部门落实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开展情况。
三、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防范意识。一是积极对接全民应急安全宣教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商贸领域系统安全生产强化线上学习科普宣教活动,制发《关于开展商贸领域线上应急安全公益宣教的通知》,1月28日,以“安全生产无小事 今冬明春护平安”为主题,组织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发动各有关商贸领域经营主体进行线上学习科普宣教。二是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和应急处置常识,进一步增强商贸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三是发挥商务系统各行业协会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向会员企业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生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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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30 来源: 市场体系建设处
为认真贯彻商务部1月23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1月25日党委常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深入落实自治区1月21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内安委办函〔2025〕124号)和《工作提示》(内安委办函〔2026〕9号)等通知要求,自治区商务厅高度重视,深刻汲取包钢板材厂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多措并举筑牢商务系统安全生产防线,确保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人民群众平安过节、放心消费营造良好环境。
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一是18日包钢板材厂发生爆炸事故后,我厅19日立即制发《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进一步做好当前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推动盟市商务部门落实工作要求。二是1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就进一步落实好自治区1月21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1月25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和落实举措。三是1月27日制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进一步部署盟市商务部门认真落实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任务分工,积极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强化部门协同,积极配合有关监管和执法部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
二、明确厅内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推进任务落实。一是根据《工作提示》(内安委办函〔2026〕9号)任务分工要求,我厅针对“九小场所”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任务分工,制定《加强商贸行业“九小场所”安全管理厅内分工机制》,配合有关监管部门推进任务落实。二是1月29日召开全区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传达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安委办有关通知要求,就全力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三是以实地+线上的形式督导盟市商务部门推进任务落实。安排厅领导带队分别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等地进行实地督导调研。通过视频会议听取部分盟市商务部门落实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开展情况。
三、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防范意识。一是积极对接全民应急安全宣教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商贸领域系统安全生产强化线上学习科普宣教活动,制发《关于开展商贸领域线上应急安全公益宣教的通知》,1月28日,以“安全生产无小事 今冬明春护平安”为主题,组织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发动各有关商贸领域经营主体进行线上学习科普宣教。二是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和应急处置常识,进一步增强商贸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三是发挥商务系统各行业协会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向会员企业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生产知识。
发布日期:2026-01-30 11:50浏览量:100
来源:市场体系建设处
为认真贯彻商务部1月23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1月25日党委常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深入落实自治区1月21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内安委办函〔2025〕124号)和《工作提示》(内安委办函〔2026〕9号)等通知要求,自治区商务厅高度重视,深刻汲取包钢板材厂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多措并举筑牢商务系统安全生产防线,确保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人民群众平安过节、放心消费营造良好环境。
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一是18日包钢板材厂发生爆炸事故后,我厅19日立即制发《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进一步做好当前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推动盟市商务部门落实工作要求。二是1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就进一步落实好自治区1月21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1月25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和落实举措。三是1月27日制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进一步部署盟市商务部门认真落实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任务分工,积极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强化部门协同,积极配合有关监管和执法部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
二、明确厅内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推进任务落实。一是根据《工作提示》(内安委办函〔2026〕9号)任务分工要求,我厅针对“九小场所”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任务分工,制定《加强商贸行业“九小场所”安全管理厅内分工机制》,配合有关监管部门推进任务落实。二是1月29日召开全区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传达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安委办有关通知要求,就全力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三是以实地+线上的形式督导盟市商务部门推进任务落实。安排厅领导带队分别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等地进行实地督导调研。通过视频会议听取部分盟市商务部门落实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开展情况。
三、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防范意识。一是积极对接全民应急安全宣教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商贸领域系统安全生产强化线上学习科普宣教活动,制发《关于开展商贸领域线上应急安全公益宣教的通知》,1月28日,以“安全生产无小事 今冬明春护平安”为主题,组织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发动各有关商贸领域经营主体进行线上学习科普宣教。二是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和应急处置常识,进一步增强商贸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三是发挥商务系统各行业协会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向会员企业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生产知识。
为认真贯彻商务部1月23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1月25日党委常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深入落实自治区1月21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内安委办函〔2025〕124号)和《工作提示》(内安委办函〔2026〕9号)等通知要求,自治区商务厅高度重视,深刻汲取包钢板材厂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多措并举筑牢商务系统安全生产防线,确保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人民群众平安过节、放心消费营造良好环境。
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一是18日包钢板材厂发生爆炸事故后,我厅19日立即制发《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进一步做好当前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推动盟市商务部门落实工作要求。二是1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就进一步落实好自治区1月21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1月25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和落实举措。三是1月27日制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进一步部署盟市商务部门认真落实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任务分工,积极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强化部门协同,积极配合有关监管和执法部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
二、明确厅内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推进任务落实。一是根据《工作提示》(内安委办函〔2026〕9号)任务分工要求,我厅针对“九小场所”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任务分工,制定《加强商贸行业“九小场所”安全管理厅内分工机制》,配合有关监管部门推进任务落实。二是1月29日召开全区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传达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安委办有关通知要求,就全力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三是以实地+线上的形式督导盟市商务部门推进任务落实。安排厅领导带队分别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等地进行实地督导调研。通过视频会议听取部分盟市商务部门落实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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